|
济南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济南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是济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在2000年10月批复成立的,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督管理的自收自支县级事业单位,地址是济南市玉函路27号,隶属济南市园林管理局,业务上接受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指导。
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站负责对济南市行政区内园林绿化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绿地、道路绿地、住宅绿化、单位附属绿地花园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兴建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和其它单位(或个人)投资兴建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等的质监工作,经费按有关规定收取和管理。
济南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主要职责:
1、 负责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年度检验工作;
2、 监督管理绿化工程建设质量;
3、 核验竣工工程并评定质量等级。
济南市园林绿化工程质监报监程序:
1、建设单位必须在园林绿化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内到济南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施工单位填写“济南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单”、“济南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书”(各一份)。
3、填写“济南市园林工程质量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式三份,一份由质监站存档,一份交施工企业,一份交建设单位)。
4、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鲁价涉发[1995]44号文件和《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计价格[1998]2084号)的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按照施工单位中标造价(或预算造价)交纳预付质量监督费。
5、应提供以下资料: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和企业经营管理手册;
(2)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批准文件以及全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图、种植图、结构图等)及地质勘查报告;
(3)外省、市施工企业进济许可证;
(4)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准许开工报告;
(5)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和工程预算书;
(6)有关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条件的资料;
(7)施工组织设计;
(8)与建设工程质量核验监督有关的其他文件。
济南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充分发挥工程质量监督和服务职能,深入加强对我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力度,科学指导,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市场,努力使园林质检工作有实力和活力,为进一步搞好城市园林绿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