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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德”为先

潘丕旗

    古人曰:天行有道,人行有德。生活中人们常称赞那些为人民、社会做出贡献的人“品德高尚”,唾骂那些危害社会、损人利己的人“缺德”。由此可见,“德”是从古至今衡量、评价一个人行为的重要准绳。
    “德”的本意是指道德、品行,引申为信念、心愿或恩惠、恩德。我们党选拔领导干部的标准是“德才兼备”,“德”与“才”都很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德”。因为我们党所选的执政人,必须是要有理想信念、有道德,品行端正,能为人民谋福利的人。
    选人执政首先讲“德”,从政之人更应“德”为先。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既是我们党最高理想的实践者,也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实施者,更是党的生命之源-----人民群众的服务者。崇高的理想、历史的使命、人民的重托,要求我们每一位从政者,必须加强“德”的修养。从政不修“德”,执政便会失“德”,失“德”便会丢掉理想信念和做人准则,品行就会不正,就会把党和人民给与的权力当作为个人、家庭或亲朋谋取私利的工具。胡长青、成克杰、王怀忠、慕绥新之流,就是众多失“德”之人的代表。他们都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才识和能力不可谓不高,但他们从政不修“德”,丢掉了理想信念、做人准则,有的玩弄权书、封官许愿、任人唯亲;有的独断专横、飞扬跋扈、欺上瞒下、打击报复;有的大搞权钱交易、疯狂敛财、贪污受贿。其腐化堕落行为令人痛心疾首,最终成为历史的罪人,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为提高我们党的执政能力,经受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党中央相继做出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一系列重大决策。为每一位执政者如何提高执政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其精神,深刻领会其实质。像《决定》和《纲要》要求的那样: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为政之德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要靠日常的历练与培养,要常修常养。所谓从政“德”为先,就是要求每一位从政者,在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中,要自觉摒弃私心杂念,去掉非分之想,培养良好的政治品格、从政道德、廉洁意识,牢固树立清廉为民的从政理念。如何常修为政之德呢?
    首先,要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理想是人们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一个人的奋斗目标。古往今来,凡有作为的人,都有远大的理想及奋斗不息的精神。我们共产党人的远大理想,就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这是我们党团结统一、巩固发展的思想基础,也是我们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和立身之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党的事业的执政人,如果在思想上动摇了这些根本的东西,也就动摇了共产党人的根本政治立场,就必然会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革命意志就会衰退,思想就会空虚,私欲就会膨胀,执政就会失“德”。所以,每一个从政人都必须坚持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以学修“德”,通过认真学习优秀共产党员重气节、轻名利,重品德、轻富贵,重情操、轻生死的高尚品德,不断改造和完善自我。使自己真正成为讲政治、讲道德、有知识、有能力,能真正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有“德”执政人。
    其次,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在我们党长期的奋斗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我们党的事业取得胜利和成功的重要保证。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从政道德的修养,就必须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既坚持求真务实、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更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实践中要努力培养埋头苦干、勤勤恳恳的务实作风,富贵不淫、贫贱不移的高尚情操,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要坚持向群众学习,积极深入群众,努力和群众打成一片,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朴素的本色。要牢记俭能戒奢、俭能戒贪、俭能戒惰,坚持以俭养“德”,自觉抵御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的腐蚀冲击。
    再次,要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党员领导干部会经常面对权力、金钱、美色等种种诱惑,如不修为政之“德”,手中的权力就会失衡,就有可能被金钱、美色等糖衣炮弹所击中。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做一个有“德”的执政人,就必须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一是要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党规党纪的模范,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用党员的先进性标准要求自己。二是要做遵守行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的模范。许多党员干部身为行业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能否模范地遵守行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及社会公德,是提高从政之“德”修养的重要环节。三是要做廉洁勤政的模范,要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以廉守“德”。正确摆正“德”与“得”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得失观,不为“得”伤“德”,要严于律己,防微杜渐,一尘不染。
    总之,常修为政之德,贵在自觉、贵在坚持、贵在经常,要始终做到不以物惑,不以情移,受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把握住自己:政治上要把握住方向,不在大是大非面前犯糊涂;思想上要把握住追求,不要追求那些有失政德的东西;决策上要把握住大局,不要只从个人或局部的得失来考虑问题;感情上要把握住原则,不要让“人情”牵着鼻子走;生活上要把握住小节,不因小失大损害自身形象;利益上要把握住关口,不贪占公家及他人的便宜。要时刻提醒自己、告诫自己、警示自己,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谨记:从政“德”为先,律己廉为首。

(作者单位系济南市园林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