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中对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不仅提出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绿地率38%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M2的指标,而且还提出了综合物种指数≥0.5,本地植物指数≥0.7的物种多样性方面的指标。
物种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地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恢复水平的较好指标。综合物种指数选择鸟类、鱼类和植物作为衡量城市物种多样性的标准。其中,鸟类、鱼类均以自然环境中生存的种类计算,人工饲养者不计。
物种指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单项物种指数:pi= (i =1,2,3,分别代表鸟类、鱼类和植物)其中,Pi为单项物种指数,Nbi为城市建成区内该类物种数,Ni为市域范围内该类物种总数。
综合物种指数为单项物种指数的平均值。也就是将鸟类、鱼类和植物的单项物种指数相加之和除以3所得出的数值。如果综合物种指数≥0.5,则综合物种指数基本达标。
本地植物指数是指城市建成区内全部植物物种中本地物种所占比例。本地植物指数≥0.7,意味着乡土植物的种类在城市建成区内至少要达到70%。这一指标的真正用意是要重视乡土植物的应用和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