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砍伐(移植)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内树木一处一次五株以下,单位和居住区绿地内树木一处一次五株以上二十株以下审批
审批依据:
《济南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申报资料:
1、建设项目规划部门的审批文件(复印件3份);
2、区绿化主管部门签定初审意见的《济南市树木伐除(移植)占用绿地申请书》(3份);
3、树木伐除(迁移)占用绿地示意图(3份)。
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申报资料→现场勘查→发出审批结果→缴纳树木补偿费,代植费(没有条件
补栽的)→发放许可证
办结时限:
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项目及收费依据:
树木补偿费、代植费。
1、《济南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2、《济南市城市绿化收费管理试行办法》
收费标准:
补偿费按《济南市城市绿化树木补偿费标准表》缴纳。树木代植费按同等树木补偿费的50%缴纳。
|